(威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简介)
威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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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简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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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和工作津贴
01政策内容
对2020年以来在威海市创办企业或在一定范围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有关条件的发放生活津贴或工作津贴。其中,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分别享受5000元、2000元、1000元的生活津贴。教育系统录用的全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月享受2000元工作津贴(不与生活津贴重复享受)。生活津贴和工作津贴按年度发放,连续发放3年。
02享受条件
博士研究生申领条件:2020年首次到威海市创办企业,或到企业、高校院所、教育、卫生机构的科研、教育教学、医护专业技术岗位全职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来威海市就业创业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硕士研究生申领条件:2018年(含)以后毕业,毕业3年内,且2020年以后首次到威海市创办企业,或到企业、高校院所、教育、卫生机构的科研、教育教学、医护专业技术岗位全职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的。
本科毕业生申领条件:2018年(含)以后毕业,毕业3年内,且2020年首次到威海市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全职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以及统一录(聘)用到教育系统教育教学岗位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生活津贴咨询电话(人社部门):0631-
生活津贴咨询电话(卫生部门):0631-
工作津贴咨询电话(教育部门):0631-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租赁补贴
01政策内容
2021年1月1日以后,在威海市区范围内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在威海市区范围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申请之日前3年内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通过租赁解决住房困难的毕业5年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新就业职工,可享受阶段性租赁补贴,累计保障期限不超过36个月。
02补贴标准及核算方法
阶段性租赁补贴每月每平方米补助10元;按学历层级区分上调发放:本科每月5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00元、博士每月150元;1人的保障家庭按30平方米、2人的保障家庭按45平方米、3人及以上的保障家庭按60平方米发放;阶段性租赁补贴家庭月补贴金额=租赁住房补贴发放标准×申请家庭应保障面积+申请家庭学历层级补贴。以租用100平米房屋的三口之家为例,申报的本科、硕士、博士生每月分别享受650元、700元、750元的补贴,最多享受3年。
政策咨询电话(住建部门):
环翠区:0631-
经区:0631-
高区:0631-
临港区:0631-
文登区:0631-
荣成市:0631-
乳山市:0631-
三、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01补贴政策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政策咨询电话:0631-
四、“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政策
01“三支一扶”
招募28周岁以下山东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山东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山东户籍毕业生(含2017年以后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年龄超过28周岁的毕业三年内的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服务,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1)“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岗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参照本地乡镇机关新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标准,按月发放;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自2019年至2022年,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三支一扶”人员,纳入用编进人计划。“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
政策咨询电话:0631-
五、创业优惠政策
01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创办个体工商户的高校毕业生贷款额度最高为20万元。符合条件的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财政部门给予贴息,贷款期限3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还款后可继续提供创业贷款担保和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每次贴息年限最长为3年。
02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驻威高校在校大学生,首次创办工体工商户正常经营1年以上,或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企业法人在创业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个体工商户5000元、小微企业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03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给予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从事全日制工作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04一次性场地租赁补贴
对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驻威高校在校大学生,2014年6月17日以后注册营业执照,在所租赁固定场地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自主创业大学生,给予企业1万元、个体工商户5000元的一次性场地租赁补贴。
政策咨询电话: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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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就业服务平台求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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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扫描平台左边二维码右边,进入平台求职招聘。
2.点击“我的”界面,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即可在“职位”界面进行选岗和求职。
威海市就业服务平台咨询电话: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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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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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内容
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生活津贴
申领条件
◆符合条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分别享受5000元、2000元、1000元的生活津贴。
◆教育系统录用的全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月享受2000元工作津贴(不与生活津贴重复享受)。
◆生活津贴和工作津贴按年度发放,连续发放3年。
(一)博士研究生申领条件
2018年(含)以后到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指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干帆计划”入库企业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下同)、高校院所、教育、卫生机构的科研、教育教学、医护专业技术岗位全职工作,来我市就业创业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硕士研究生申领条件2018年(含)以后毕业,毕业3年内(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到我市创办企业,或规定企业、高校院所、教育、卫生机构的科研、教育教学、医要满足28骤普创办企业。
(三)本科毕业生申领条件
2018年(含)以后毕业,毕业3年内到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全职工作,以及统一录(聘)用到教育系统教育教学岗位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020年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
2018年(含)以后毕业,毕业3年内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及45周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2020年以后首次来我市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放宽至我市所有参保企业。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分别享受5000元、2000元、1000元的生活津贴。
◆教育系统录用的全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月享受2000元工作津贴(不与生活津贴重复享受)。
◆生活津贴和工作津贴按年度发放,连续发放3年。
(一)博士研究生申领条件
2018年(含)以后到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指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千帆计划”入库企业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下同)、高校院所、教育、卫生机构的科研、教育教学、医护专业技术岗位全职工作,来我市就业创业时年龄不超
过45周岁。
(二)硕士研究生申领条件
2018年(含)以后毕业,毕业3年内(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到我市创办企业,或规定企业、高校院所、教育、卫生机构的科研、教育教学、医护专业技术岗位全职工作。
(三)本科毕业生申领条件
2018年(含)以后毕业,毕业3年内到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全职工作,以及统一录(聘)用到教育系统教育教学岗位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018年(含)以后毕业,毕业3年内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及45周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2020年以后首次来我市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放宽至我市所有参保企业。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对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支付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就业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10%。
见习期限一般3-6个月。
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见习单位可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继续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未满提前离岗人员,见习单位应根据其实际参加见习时间给予生活补贴,并相应申领见习补贴。
学生档案转递
毕业时已就业状态,且单位有档案接收权限,由学校直接发至单位。
毕业时已就业状态,但单位无档案接收权限,由学校发至单位档案代理机构(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毕业时未就业状态,由学校发至生源地所在的地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在确定档案的完整性及生源归属后,由地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档案转递至区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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