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本科毕业生,不知是否满足落户,荣誉可以累积加分吗)
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经认定的国家级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2分
至于你所说的团员,貌似没有涉及到。其实你可以打电话咨询下最清楚,因为很多政策都在变,而且每个区都不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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