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今年一季度投入1832万元发放各项高校毕业生补贴资金)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集聚优秀人才,更好地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崂山区今年一季度已投入1832余万元,用于为我区高校毕业生发放各项补贴。
一是落实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一季度投入771万元,对在崂山区就业并具有本市户籍的,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和留学回国本科毕业生,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和2016年及以后首次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研究生,按照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住房补贴。
二是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政策。一季度投入666万元,对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崂山区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在青岛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具有本市户籍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和留学回国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费。
三是落实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政策。一季度投入395万元,对2018年及以后毕业,在崂山区小微企业就业的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发放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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