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市积分落户流程解读——办理指南+)
01
申请天津居住证积分落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三)被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天津市投资办企业;
(四)用人单位和职工在天津市依法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或者自2014年1月1日天津市实施居住证管理制度以来累计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申请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未同时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保缴费,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五)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02
》》》天津市办理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清单
>>>温馨提示:
1、申请人和申请单位请备齐全部材料再进行网上申请、上传材料。(网上上传材料要求:请勿使用手机最低像素模式拍摄,请在光线明亮的环境下,使用白色背景满屏拍摄图片并上传,或将材料扫描并上传,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3M,上传图片应清晰、完整、有效,窗口办理时各负责部门核验的原件应与网上上传的材料一致。)
2、申请人和申请单位请按照材料清单内容据实准备材料。窗口办理时如有需要,请配合提交材料原件。
>>>姚老师提醒:
以下提到的材料,部分材料非必须,没有可忽略。
>>>联办部门共用材料清单: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配偶身份证原件
3、结婚证原件
4、天津市居住证原件
5、天津市居住证积分落户公安预审表(积分专栏官网下载,填写后提交)
>>>市人社局材料清单
1、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2、国家级或省部级奖项获奖证书原件、荣誉称号证书原件;对应的获奖表彰奖励的决定(通知)等文件的复印件
3、高级技工学校高级班学历证书原件及对应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原件(高级工)
4、配偶现役军人身份材料原件
5、个人收入全员全额申报明细
>>>市公安局材料清单
1、居民户口簿首页原件
2、随迁子女居民户口簿申请人页、随迁子女页原件
3、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4、随迁子女系父母离异的相关材料
5、不动产权证原件(房地产权证)
6、非申请人本人不动产的相关材料
7、购买房屋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相关材料
8、集体户口簿首页原件
>>>市住建委材料清单
1)申请租赁住房积分-个人租赁:
1.住房租赁合同所有页面扫描。
2.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扫描。
2)申请自有住房积分
a.凭不动产权证申请积分:《天津市不动产权证》(或《天津市房地产权证》、《天津市房屋所有权证》)证载信息页扫描。
b.凭购房合同(协议)申请积分:在天津市房屋交易管理系统网签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二手房买卖协议》主合同页(第一页至双方签字盖章页)扫描、购房契税完税证明扫描。
c.申请人与其他人(夫妻、父母、子女)共有产权住房:《天津市不动产共有权证》(或《天津市房地产共有权证》、《天津市房屋共有权证》)同时需提供申请人与其他共有人关系证明材料。
>>>市教委材料清单
1、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原件
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材料清单
1、原在开发区社保中心缴存后移交至市内继续缴存的职工计算2015年以前年度积分的,提供开发区社保中心出具的缴存明细并盖章;
2、缴存年度早于2004年的职工(不包括原在开发区社保中心缴存的职工)计算2004年以前年度积分的,提供原开户建设银行出具的缴存明细并盖章。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材料清单
1、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一、二、三等功的证书原件,证章原件,立功受奖登记表复印件。
03
》》》2022天津积分落户办理时间
居住证积分落户申报一般每年两期。根据实际需要,可适时调整申报期次和时间。如有调整,本文见第一时间更新,请关注!
?上半年(第一期):
在当年1月至4月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下半年(第二期):
在当年7月至10月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
姚老师提醒您:
1.积分情况定期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公布,居住证积分落户申请人可以自行查阅。
2.居住证积分落户申请人本人对公布的积分分值及其他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布期间内通过申请渠道申请复核,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核查,根据核查结果作出调整或者不予调整的处理,并将核查结果及时告知居住证积分落户申请人。
04
办理网址: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
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申请条件:
(一)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三)被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本市投资办企业;
(四)用人单位和职工在本市依法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或者自2014年1月1日本市实施居住证管理制度以来累计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申请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未同时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保缴费,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五)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办理时间:
居住证积分落户申报一般每年两期,第一期在当年1月至4月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第二期在当年7月至10月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根据实际需要,可适时调整申报期次和时间。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申办流程为:单位注册→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提交审核。
一、单位注册
申请单位登陆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积分联办系统(
二、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
请根据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应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信息填写完整保存后进行网上测评,测评通过后上传材料。
注意事项:
提交审核前,申请人可进行填写信息修改、重新测评、修改上传材料、删除申请人等操作;提交审核后,申请人不能再进行上述操作,请申请人确认填注信息无误后再提交审核。
三、提交审核、受理
提交审核后,人社窗口将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结果。
受理后联办部门对涉及本部门的材料进行审核、打分,如上传材料需要补正,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应依据补正要求更正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
1.审核受理结果在申请人列表“状态”一栏显示“人社受理通过”。
2.审核、补正期间需进行情况核实,请经办人和申请人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依据我市积分政策,2022年5月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公布2022年第一期积分分值,公布(复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随后公示入户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密切关注积分专栏网站,逾期无法查询。
05
》》》2022天津积分落户办理时间
居住证积分落户申报一般每年两期。根据实际需要,可适时调整申报期次和时间。如有调整,本文见第一时间更新,请关注!
?上半年(第一期):
在当年1月至4月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下半年(第二期):
在当年7月至10月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
姚老师提醒您:
1.积分情况定期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公布,居住证积分落户申请人可以自行查阅。
2.居住证积分落户申请人本人对公布的积分分值及其他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布期间内通过申请渠道申请复核,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核查,根据核查结果作出调整或者不予调整的处理,并将核查结果及时告知居住证积分落户申请人。
天津积分落户下准迁证的时间
>>>以2021年为例:
第一期
2021年第一期积分入户《准予迁入证明》于2021年6月16日起20个工作日内陆续发放。
第二期
2021年第二期积分入户《准予迁入证明》将于2021年12月17日起20个工作日内陆续发放。
发放方式
《准予迁入证明》通过EMS邮政速递方式邮寄至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预留的收件地址,请保持预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
》》》天津积分落户准迁证有效期多长时间?
答:《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为40天,需要落户的朋友需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户口迁移。
>>>收到《准予迁入证明》后,如何办理户口迁津?
?首先,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然后,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不动产权证》等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在津落户。
天津积分落户准迁证在哪查询?
>>>查询官网:
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
>>>查询入口:
网页版:积分落户准迁证发放进度查询入口
查询方式:输入身份证号码和选择年度即可查询。
2022年天津拿到准迁证办理积分落户流程及注意事项
?天津积分落户《准予迁入证明》一般在积分落户名单公示后,20个工作日内陆续发放。
?通过EMS邮政速递方式邮寄至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预留的收件地址,请保持预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
一、落户流程
1、拿到《准迁证》后首先要核对本人信息是否有误。
2、拿到《准迁证》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准迁证第二联》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口迁移证》。
3、持《迁移证》、《准迁证第三联》、《身份证》、《房产证》到各区户籍管理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二、注意事项
1.办理《户口迁移证》时,迁出原因如没有“积分落户”、“务工”等选项,可以选择“其它”。
2.申请落户在集体户口需将第三条提示的材料上交到集体户口所在地。
3.天津准许迁入证明的的有效期是40天,请在有效期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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