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进一步放宽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 大专以上可落户)
7月3日,珠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宽珠海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拟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毕业5年内”先落户后就业;满足条件的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可落户等新规。
据了解,《通知》指出,为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服务珠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进一步放宽珠海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
其中,《通知》将引进人才的对象范围放宽为在珠海市的用人单位引进的人员,并在珠海办理用工登记备案,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珠海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驻珠高校教职员工按其他相关规定办理)。
《通知》还提出将放宽部分人才引进的具体条件,包括放宽学历条件,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人员予以纳入人才引进;放宽年龄条件,学历人才、职称人才、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的技能人才、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的引进年龄统一为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取消部分技能型人才的限制条件,取消引进三、四级技能人才须“与工作岗位匹配”的限制条件等条件,取消四级须符合“《2018-2019年珠海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限制条件,取消珠海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限制条件。
此外,《通知》还提出支持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引进入户,在珠海重点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区为满1年以上)的一线管理和技术骨干,可按程序申请办理引进及入户手续。重点企业名录由市人社部门牵头各部门、各区动态编制。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放宽“先落户后就业”条件,毕业五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直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
据悉,此前2018年出台实施的“珠海英才计划”规定,毕业三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直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而目前,横琴新区已率先落实“毕业五年内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来源: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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