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上海应届生落户)
信件内容:建议对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中的教育部重点学科予以更新。
处理情况:马先生/女士:您好!您反映的信访事项已受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中的教育部重点学科,是以教育部公布的重点学科目录及其代码为准。在教育部没有调整的情况下,我委无法自行调整。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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