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应届生落户上海通过以后的手续:一些信息和疑问)
我是去年毕业的上海应届生,在上学期间在外地有社保记录,因为毕业涉及到落户的一些问题,害怕对落户上海有所影响,就找到了培学通,在他们的帮助下我的材料已经递交。
前几天一批落户结果出来了,刚刚查了下,发现审核通过,接下来需要办理落户的手续。由于今年的政策有变化,一些步骤应该如何做也不是很清楚。之前打电话咨询了一些官方,有一些信息写在这里供大家参考。另外也有一些不清楚的问题期待专业人士帮助解答。
收到批复之后的操作
拿到批复后要通过单位HR及时、完整提交落户资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劳动合同、和盖好用人单位公章的《用人单位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信息确认表》)。中心受理后出具《迁沪落户确认单》和《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左边明信右边》,凭确认单、证左边明信右边从原户籍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将确认单、证左边明信右边、迁移证交给落户所在地派出所、拿到户口簿或公共户户口簿信息页或集体户户口簿信息页(单位集体户),这样才算最后拿到上海市常住人口户籍。
往年的户口可以存放在学生事务中心的集体户口,然而今年开始不行了,之前存放在这里的集体户口也需要迁出。如果在上海没有房产,单位也没有集体户口的同学只能申请社区公共户。主要有三种途径:寄宿在朋友家,租房,住单位集体宿舍。感觉第三种情况比较少见,也不太了解。这里说一下前面两种的信息。这两种情况都是将户口落在居住所在区的社区公共户里,而不是房子里。更多信息可以参考这里。
寄宿在朋友家
寄宿在朋友家需要到居委会开寄宿证明。但是我之前找朋友帮忙问的结果是居委会不知道怎么操作,我说盖个章就行了,可那边推脱说没有章可以盖。看之前论坛上有同学说需要和朋友先去派出所办理亲友关系证明,再拿着这个证明去居委会。需要的材料貌似只有亲友的房产证,不过不同地区的居委会处理方法有差别,参考意义可能不大。
租房
租房的同学需要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在租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需要携带的东西有: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产权证明原件。如果房东不能来可以写委托书。具体信息还可以参考这里。关于交税的问题,似乎是只有需要发票的话才需要交税,而且是交个税务局的,跟房地产交易中心没有关系,办理租赁备案证明的时候也不会被要求强制交税。而发票也没有什么用,除非要报销,在去派出所落户时也不需要提供发票。即使交税,也只是按照本次房租合约的期限交钱,按全部房租的5%收税,一次性交齐,之后房租到期后也不用再交,所以不会对房屋以后的出租造成影响。此外只要成功落户,即使将来房屋到期,也无需重新办理户口相关的手续。
档案
往年档案是和户口一起存放在学生事务中心的,今年开始也不提供档案存放服务了(但是已经放在那里的档案貌似不需要迁出)。只有国企和事业单位有资格接受档案。否则需要先办理落户手续,然后将档案转到落户所在地的职业介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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