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落户手续告知书.pdf)
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进沪就业办理落户手续告知书
持有《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左边明信右边》的2021年非上海生源
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落户本市须按本告
知事项办理。
一、收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移送的毕业生信息后,公安
部门将依照户口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对毕业生户籍信息及相关
证明材料进行核验。公安部门将在10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人民
政府网上政务大厅公布核验结果,并
提供实时查询,毕业生也可通过关注“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
信左边公众号右边(以下简称“左边公众号右边”)便民服务模块落户审批查询项
目中进行查询(两者只需其一查到相关信息即可)。
二、经查询通过核验的毕业生,应当凭《上海市公安局窗
口服务告知单》(具体可通过关注“左边公众号右边”办事指南模块查询)
所列证明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户口
已迁入本市高校学生集体户的学生可直接前往落户地公安派出
所办理落户手续),也可以直接在“左边公众号右边”拍照上传材料申请
《准予迁入证明》(具体流程:注册认证后—业务办理—户籍业
务—外省市户口迁沪落户—经市人保、市教委、市民政局审批
落户—经教委审批申请办理家庭户或单位集体户落户或者非上
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落户“社区公共户”),网上申
请通过的,可以直接前往落户地派出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选择“高校毕业生落户一件事”的毕业生,在申请开具《准予
迁入证明》时,可免于提交《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左边明信右边》及
《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的纸
质材料,上述材料将通过电子数据直接传输至公安系统。
三、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在入沪申请受理时或入沪审核同
意后《准予迁入证明》开具前自愿选择“长三角区域户口网上
迁移”服务,公安机关在收到落户信息后,经核验或毕业生补
充材料齐全的,将直接发起户口网上迁移流程,待迁入、迁出
信息匹配后,拟迁入地公安机关将直接通知毕业生持《上海市
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具体可通过关注“左边公众号右边”办事指南
模块查询)所列材料至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四、如有疑问,毕业生可登陆上海市公安局门户网站
中的“咨询求助平台”进行在线咨询。
五、非本市户籍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至拟落
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
及《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左边明信右边》至本市各区设立的居民身份
证拍照点采集人像信息(可登陆上海公安门户网站
查询相关地址)。
六、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当自《高校毕业生
申报户口证左边明信右边》签发之日起90天内至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好相关落户手续。
七、单位有集体户的,或者本人或亲友在本市有产权房的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在单位集体户或者产权房
内申请落户。
八、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成为本市常住户口
居民前生育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子女,应当按《中华人
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施行)以及《关于高
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国人口发【2007】64
号)有关规定在外省市办理好子女的出生登记,然后再按本市
的子女投靠政策申请投靠。
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适用于经教委审批申请办理家庭户或单位集体户落户签
发《准予迁入证明》)
2021年7月16日版
证明材料材料说明
申请人前往公安派出所申请的,由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供;申请人通过微信预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受理的,通过微信预审核后,前往公安派出所办理时,由公安派出所打印,申请
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2、《居民身份证》代为申请《准予迁入证明》的,应出具代理人及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
选择“高校毕业生落户一件事”的毕业生可免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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