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2020年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面试公告)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2020年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面试公告
根据财政部部属单位2020年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有关要求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2020年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面试工作方案》,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北京市防疫管控措施,现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以下简称会计评价中心)2020年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面试工作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1。未进入面试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确认
请考生于2020年8月21日下午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邮件至。
(二)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填写《确认面试表》(见附件2)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件和附件标题均为:确认参加面试+岗位代码+姓名。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后发送扫描件至邮箱,邮件和扫描件标题均为:放弃参加面试+岗位代码+姓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心理测评
参加面试人员均已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0年8月24日分上、下午进行。上午9:00开始,考生于8:30之前到达;下午14:00开始,考生于13:30之前到达。对未按规定时间签到候考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具体面试时间见附件1)。
(二)面试地点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三层,位置示意图见附件4)。
考生统一由月新大厦北侧门凭身份证签到入场。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总分为100分,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照接收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他参加面试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次作为递补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一)面试当天只允许考生本人进入考区,大厦不安排停车位。
(二)请考生配合做好资格复审工作,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及学生证、在校成绩单、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可以是复印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参加现场面试考生必须遵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面试当日考生佩戴口罩(不带呼吸阀),报到时须测量体温、提供当日“北京健康宝”绿码;面试当日凡经现场确认有可疑症状或异常情况的考生,另行安排。
(四)突发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不符合来京政策要求的,主动向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说明情况,将安排至所在地财政部门参加网络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10);
特此公告。
附件:1.会计资格评价中心2020年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面试名单
2.确认面试表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4.面试地点位置示意图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2020年8月18日
【作者:发布时间:2020-08-18】【打印】版权所有: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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