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留学生落户五个热门城市)
正文开始:
1.年龄45周岁(含)以下。
2.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3.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
4.学成回国两年内就业并递交申请材料。
5.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6.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
7.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必须在留学生服务中心立户,并提供留学生落户北京相应指标。
目前,有以下单位可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
1)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
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市行政区划内的企事业单位就业的落户手续;
2)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分局
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市区县企业单位就业的落户手续;
3)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就业的就业落户手续;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京中央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北京市属事业和企业单位(含在区县工商局注册的高科技企业)就业的就业落户手续。
不同的单位办理手续不一致,下面我们就针对大多数同学会经历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就业落户程序来说明一下。
注意:申请在京落户的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需将申请材料交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
1.学历认证?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是办理就业落户手续时审核的重要文件之一,所以要在获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才能申请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2.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
按照用人单位性质依法聘用、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3.在京用人单位的备案
用人单位需按要求在教育部注册,递交相关备案材料,参加培训会后可领取CA数字证书。获取资质后还需申报年度接收计划。
4.归国人员档案转移
单位协助申请人转移档案至留学服务中心、用人单位或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
5.个人注册及单位预约
1)个人登陆系统注册:留学人员登录“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注册并提交在线申请。
2)在京用人单位通过数字证书登录“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在系统中预约递交材料时间:。
6.递交材料
在京用人单位专办员按照预约时间统一在中心前台提交由单位审核通过的留学人员在京就业落户申请材料。
提交材料参考清单
1.《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原件
2.《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原件
3.专办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4.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5.硕士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6.所有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7.《单位接收函》原件
8.聘用(劳动)合同
9.非事业编制和其他性质单位留学人员,还须提供由北京市社保所出具的最近3个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证明原件
10.由用人单位或在用人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
11.户口本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复印件
12.留学人员在国外完成学业后,继续在国外实习或工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关于具体的材料要求,可以参考:非北京籍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的实施办法(试行)
7.中心审核、领取结果
审核通过后,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审核结果,申请人按照邮件通知的时间和材料要求领取结果。
关于审核周期?:
硕士至少需要50个工作日,一般为3个月左右,博士至少20个工作日,一般为1个月左右。遇节假日审核周期还需顺延。
8.后续落户工作
1)办理进京就业报到和落户手续:留学人员按照邮件通知要求,持相关材料到中心回国处领取就业报到证、落户介绍信和入户人员基本情况表,并缴纳服务费¥100元。
2)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3)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以上程序结束7个工作日后,留学人员需持已开具的落户介绍信、入户人员基本情况表、本人护照签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落户地址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审核通过后将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2.落户上海
海归学士
1.国外本科,国外高校世界排名前500名,累计学习时间1年以上
2.国内外联合培养本科,需获得国内外两张证书
海归硕士
1.国内本科/研究生“211”高校,国外研究生高校无学校排名限制
2.国内本科/研究生非“211”高校,国外研究生高校世界排名前500名
3.国外高校本科+研究生
海归博士:无学校排名限制
进修访学:国内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务,国外进修/访学1年以上
根据《细则》中第二条“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可总结出对留学生申请单位的相关要求有:
1、注册资金问题
公司开户前需要注意相关注册资金问题,如若不满足以下要点将无法通过公司资质审核。
①签约工作单位为上海公司,注册资金需要100万以上(含100万)。
②若签约单位上海分公司,总公司注册资金需要100万以上(含100万)。
(备:同时总公司需要出具人事授权书原件)
2、其他注意要求
①许可经营的类公司,另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许可证书
②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另须提供相关批准证书。
3、外企注册资金问题
答:外企注册的时候是以注册时候的外币以当时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的,如果够100万元人民币即可。
累计待业时间≤24个月
在《细则》第三条“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末端条例中指出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两年。
此处的“两年”是指留学生回国至落户申请时候累计未缴纳社保和个税时间≤24个月
备:待业时间的开始时间是以课程结束护照入境时间开始计算,并非以毕业证发证日期和留学生回国人员证明签发日期计算。
注意:
这里的未工作时间,意思是你只要在这期间有进行过社保或者个税的缴纳,就不会计入你的累计待业时间,当然了首份工作在上海是前提。
假设留学生是2016年回国的,只要累计至今的待业时间没有超过24个月,即没有缴纳社保和个税的时间没超过“两年”都可申请留学生落户办理!
随迁/随归家属条件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须回国前结婚,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和16周岁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
回国后结婚的配偶按照本市投靠类政策办理。
申请人配偶需随迁的,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配偶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申请人子女需随迁的,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后一并提出;申请人在上海落户后再提出补办随迁的,按照本市投靠类政策办理。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现在给大家一些社保基数的建议:
①还在找工作或者刚刚入职的留学生,建议社保基数≥8500元
②目前社保基数目前<8211元,最好更换新单位,且社保基数≥8500元。
③2020年7月后才能申请落户的留学生,建议社保基数≥9500元
1、毕业证
2、成绩单
学校开具的官方纸质成绩单很多留学生主要是成绩单无法提供官方纸质原件,而目前落户申请必须提供纸质成绩单原件,确实无法提供纸质成绩单原件,可以提供学校官网查询路径并且需要附上用户名和密码,供上海人才中心老师审核查验之用。
温馨提示:
如在国(境)外有读语言或者预科的,最好也要准备好语言或者预科的毕业证或者结业证。也就是说留学生在在国(境)外所有学习经历的毕业证或者结业证最好都准备好。
3、护照
备注:
A:在境外有工作经历
①国(境)外劳动合同或者工作证明
②国(境)外官方纸质税单原件
③国(境)外居留卡
B:境外有结婚或生子
①国(境)外结婚注册材料
②国(境)外出生证明原件
③小孩子旅行证原件
1、留学时间不满1年可以申请落户吗?
答:不满1年不可以申请落户上海。
2、留学落户需要学历吗?
答:留学落户需要先做学历认证,否则无法确认办理情况。
3、留学生单位有要求吗?
答:单位需要注册地在上海,注册资金满足1年以上就可以了。
4、留学生社保和个税至少要缴纳几个月?
答:用人单位需要至少给留学生缴纳至少2个月以上社保和个税才可以申请。
5、农业户口可以申请落户上海吗?
答:农业户口是无法申请落户上海,首先需要在原籍所在地办理农转非,才可以申请落户上海。
6、留学生配偶和子女可以随迁申请落户吗?
答:回国前结婚,配偶可以随迁,符合计划生育的子女可以进行随迁。
3.落户深圳
留学生落户可以分为五大步骤:
.国(境)外学历认证(业务归属: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留学人员资格审定+留学人员引进(业务归属:深圳人社)
.户籍迁入,开准迁证(业务归属:深圳公安)
.户籍迁出,可老家托人办理(业务归属:老家公安)ps:广东省内户口省略这一步
.落户
.(1)国(境)外学历认证(业务归属:深圳公安)在取得学位证后,便可办理学历认证。
登录网站后,点击“在线办理”,注册账号后,便可开始增添认证。输入个人信息后,上传以下资料:
·证件照
·授权声明(网站有模版,无需打印,导出PDF后用Mac或iPhone电子签名即可)
·学位证书
·辅助材料(选填,如未拿到正式的学位证,而是学位授予证明,就必须补充成绩单)
·护照个人信息页
·签证页&出入境记录(如英国,签证页+BRP卡)
(2)留学人员资格审定+留学人员引进
进入“深圳市再选择“留学人员资格审定”,进入审定页面后,点击“新增申报”。上传身份证&上一步取得的学历认证电子证书,即可。大约3个工作日,会收到审核通过短信。需注意,留学结束时间应填学位证授予时间,否则会被退回。
审核通过后,再点击下方的“留学人员引进”,进入系统后,同样选择“新增申报”,填入以下信息:
·学位取得信息(教育部证明编号,深圳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编号)
·选择个人申报、挂靠亲友家庭户,拟入户地址可填写租房地址或工作地址(后续办理还是挂靠派出所,只是暂时这么写让系统通过,不影响接下来挂靠派出所)
大约半小时内,会收到秒批通过的短信及落户指标卡号。
留学人员业务申报系统”,注册账号并登录。
此时,进入“深圳市留学人员业务申报系统”,查看“留学人员引进”中已申报内容,复制“介绍信编号”。退出登录后,在登录页面右侧“留学回国人员介绍信”查询里,便可生成电子版介绍信。
(3)户籍迁入(开准迁证)+户籍迁出
进入“深圳公安”,进入深圳公安办事系统,选择“户籍迁入”,选择“接收归国留学人员户籍迁入”,选择“派出所代管户”。(其他落户情形酌情变通)
输入指标卡号和个人信息后,需选择挂靠派出所,这时,就应该选择自己居住登记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
PS:广东省外的居民记得选择“邮寄办理”,广东省内的直接上传要求的资料就行。
资料要求:
·户主页
·户口本人信息页
·身份证正反面
·留学人员引进行政介绍信(第2步获得)
·待业证明(自行撰写)
·居住登记证明(待业入户需提供)
大约三个工作日内,查看审核通过后,选择邮寄的广东省外户口同学会收到自己的准迁证,再将户口、身份证、准迁证寄回老家让家人去派出所办“户籍迁出”,取得“户籍迁出证明”,再寄回深圳,之后即可在深圳公安“户政预约”预约下一步现场落户。
广东省内的居民,等审核通过,便可以预约办理“落户”。(全省联网,省略户籍迁出步骤)
(4)落户到预约时间后,带上以下资料,便可去自己落户的派出所或户政中心取号排队:(提前查好自己该去那个派出所或户政中心,以免白跑一趟。如我落户在西乡共乐,就是选择西乡户政中心)
·身份证
·户口簿
·深圳身份证回执+一寸照
·省外户口的同学还应携带户籍迁出证明,和领取准迁证时获得的其他资料
办理完成后,你会当场取得你的“户口信息卡”,身份证可以选择自取或邮寄,也可选择邮寄(深圳市内地址)。记得提醒他帮你打印户主页复印件,别问我咋知道的。
大约7个工作日后,便会收到短信通知让你去拿身份证,邮寄的会在收到短信两日内收到EMS。
4.
一、留学生落户条件
①在国(境)外院校获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已办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手续,并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在个体工商户工作、在广州创办市属企业或设立个体工商户的留学回国人员;
②持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国(境)外进修、访问学者、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
二、入户年龄要求
①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②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③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三、社保要求
①获得国(境)外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申办时须在本市引进单位有社保缴费记录(五险同参,无需连续6个月)。
②获得国(境)外本科学位的留学人员,在择业期(本科生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开始算起两年内)申办时须在本市引进单位有社保缴费记录(五险同参),在择业期外的申办时须在本市市属用人单位有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五险同参且引进单位有参保记录)。
③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如存在补缴情形的,不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④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应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劳务派遣除外)。
⑤获海外本科学位、在择业期外的留学人员,社保不再要求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但需在本市市属用人单位有连续6个月的缴费记录且引进单位有参保记录。
⑥所在单位参加市社保的,申请人无须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留服中心自行核查;所在单位参加省社保的,提供省社保缴费记录。
四、留学生入户广州材料
①《留学人员人才引进入户申报表》(样本)。
②本人户口簿。
③提供在穗拟入户地址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房产证。
注意:如房产为直系父母名下,需提供同意迁入证明;如迁入单位集体户或街道公共集体户者须提供《落户集体户承诺书》,且街道集体户须为用人单位注册地址所在街道。
④引进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的,如属于劳务派遣,须提供派遣合同;如属于代缴社保,须提供代理协议或合同(不能转委托或再委托),代缴单位必须是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⑤用人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的,须提供申报人的录用证明、增人计划卡类入编证明材料。
⑥申报人有家属随迁的,须提供结婚证、随迁家属身份证、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个人为离婚人员且有家属随迁的,除提供随迁家属资料外还须提供离婚证、协议书(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⑦持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国(境)外进修、访问学者、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提供国内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鉴定书
5.
一、申请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指赴国外攻读学历学位,或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研究,且连续在外一年以上,但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人员)原籍为我市或回国后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
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含中外合作办学),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二、落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3、国(境)外毕业证书;
4、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个人参保证明(硕士及以上学历享受“先落户后就业”的无需提供);
6、有效期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
7、结婚证(申请人已婚的需提供);
8.1、在杭无房:拟迁入地房屋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挂靠亲友可选择此项,还需提供杭州市《无房证明》)或人才市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若选择此项,还需提供杭州市《无房证明》、集体户首页)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单位有集体户可选择此项,需提供杭州市《无房证明》、集体户首页);
8.2、在杭有房:房产证(若选择此项,如房屋为夫妻共有,还需提供共有权人签署的《同意落户证明》)。
注:1.若迁移人已婚,且夫妻名下均在杭无房,需提供夫妻双房的在杭《无房证明》;2.若随迁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3.迁移人原户籍为家庭户户主的,需提供夫妻双方签署的户主转让声明;4.迁移人挂靠人才市场集体户,需先将个人档案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区的人才市场,方可开具相应的同意落户证明;5、若迁移人国内户口已注销,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及最后一次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
三、落户流程
1、申请人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报,或向派出所(行政分中心户籍)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审核通过后,省外迁入的核发《准予迁入证明》,迁移人员需持身份证及《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籍地派出所换领《迁移证》,再持《迁移证》到落户地派出所领取户口本及身份证。省内迁入的无需再回原户籍地办理,收到户籍窗口短信或电话通知后,方可本人前往落户地派出所领取户口本及身份证。(户口本可当场领取,身份证待图像和指纹采集完毕后一般10-20个工作日快递至申请人,统一发邮政EMS到付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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