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引进港澳台博士 每人补贴10万元)
【大公报讯】记者郭若溪深圳报道: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实施。
《办法》显示,自2021年9月1日起,经市、区(含新区、前海合作区)人力资源部门首次引进的,在深圳就业的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港澳台和外籍人才属于海外新引进博士人才。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标准为10万元人民币/人。此前,博士入户深圳的一次性补贴为3万元人民币/人。
《办法》要求,新引进博士人才的年龄需在35岁(含)以下,年龄计算以引进时间为判断时点。其中,国内新引进博士人才的引进时间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日期为准。引进审核文件是指应届毕业生介绍信、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在职人才招调通知、招收进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等。海外新引进博士人才的引进时间以首次在深圳通过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日期为准。
海外新引进博士人才包括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赴港澳定居的内地居民(已注销内地户籍)、台湾地区居民、外国国籍人士。申领条件包括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首发申请时在深圳全职工作,引进后通过本市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累计3个月以上。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由新引进博士人才所在单位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分两次审核发放,首次发放金额为补贴标准的30%,续发金额为补贴标准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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