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口属于哪个派出所?)
(一)申报材料
1、申请人向深圳人才交流中心提出申请调出报告(1式2份);
2、《市内人员调动审查表》(1式2份,可在深圳人才网下载);
3、申请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1式2份,核原件);
4、接收单位开具的《商调函》原件及复印件;
5、原为单位委托代理的人员,应出具委托单位开具的关于离职的证明材料,委托单位已转让、停办、倒闭或破产的,应提供市工商局的相关证明;
6、调入深圳调令或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复印件(1式2份,由我中心承办人才引进的,可在业务窗口直接借出复印)。
7、委托代理人员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二)办理程序
1、确认是否已办理转正定级:未办转正定级的人员需补办转正定级。
2、办完以上程序后持申报材料到我部业务受理窗口进行审核,同时领取《代理人员办理调出手续登记表》。
3、办理档案转递:办妥《登记表》所列的相应项目后,持我部业务受理窗口签字的《商调函》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档案业务窗口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4、办理户口迁移:经调入地人事部门批准调入后,应持由调入地人事部门出具的调动通知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托管在我中心集体户的,须先借出户口卡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持调出申请报告、《市内人员调动审查表》、入深调令(或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复印件、深圳市公安部门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及调入地人事部门调令到我部业务受理窗口,由工作人员依据调出记录开具行政关系、工资关系介绍信。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市民中心一楼市政服务西大厅)办理行政关系、工资关系转移。
详情可看深圳人才网上的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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