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外博士后引进计划申请在入站前还是入站后申请最好?)
目前已经通过广东某大学的博士后面试,现在由于疫情原因国外的大学的毕业证还没有拿到,等待办理入职手续。
我之前听说过广州深圳这些政策里面有很多坑,但是具体怎么样我也只是听说。我在面试的时候导师说学校有博士后公寓,住房很好,可以协助申请广东省海外博士后引进项目。但是,现在准备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小秘书告诉我没有博士后公寓,只有职工宿舍,而且是四人间,需要排队。然后广东海外博士后引进计划不清楚。所以,我感觉如果我现在办理入职手续后,开始工作了会不会学校,导师或者小秘书就不会在意帮忙申请海外博士后引进计划。广东海外归国博士后能不能入站前就申请?我好像没看到说入站前可以申请。
然后,就薪资待遇,目前大学给的是30多左右,带广东省(15税前)和深圳市补贴(6税后)。根据补贴不叠加规则是不是拿了海外博士后引进计划30/年,广东省15和深圳市6就没了?广东海外博士后引进计划拿到了之后,博士后结束去深圳工作会不会40的房补贴跟孔雀计划冲突?
广东海外博后今年还能不能推行下去都是个问题,这里政策向来说变就变的。
广东省2017年时因担心失去对人才的吸引力,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出台的珠江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认定项目因伪造评审机关官方信纸和公章被告上法庭,出台的扬帆计划连续两年不实施且不准备再实施,出台的《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大部分不兑现。这次的珠江人才计划海外博士后项目,之前清北科深圳研究院的博士后是符合条件的,但省里又不想给钱,经多次投诉后,省里让深圳市解决这三个学校的问题。深圳市觉得明明是省里的问题为什么让深圳市解决,既然让我解决我就解决,但我把其它学校跟省里兼得的资助取消了。所谓的“按照省、市资助不叠加的原则”,之前从未有过这种原则,之前的宣讲会和招聘通知中都是说可以叠加的,之前的省、市资助也已经同时在发放了。
今年6月内部说法是以后博后的18万不能来一个给一个了,没钱了
广东省给博后的钱不是一定由省里出的
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博士引进计划之前一直没实施,闹腾了一年半总算实施了,改名为海外青年博士后引进至于所谓的核实认定,不限名额。。。2017年的珠江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认定说是由北京的院士专家评定,实际上是先在广州搞了个内部评定,找了些从没拿过国家四青的、甚至是硕士学历的专家做评委,有一百多人在这次评定中就被拿下了,且给不出不能认定的理由。他们还将这次评定的名单伪造成人社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出具的,但看过该名单的人发现,抬头中的字体有部分跟人社部专家中心的官方信纸上的字体不一样,为了这个事闹上法庭,连同海外青年博士引进计划一起闹,他们这才总算实施了
转载自科学网:
广东省一些面向青年的基金2019-7-6
在很多人眼里,广东省现在财大气粗,近年来对于教育的投入巨大,高校教师基金支持方面必然受益良多。实际上,大项目确实支持力度极大,都是几千万上亿元的基金,然而和青年教师基本无关。因此,本文仅对于面向青年的基金做简单的介绍,以便青年学者了解到一些真实的情况,因为有时候宣传的内容看起来非常美好。
“珠江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取决于学校和学院)每个学院有1-3个名额,出院申报很难。
“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每年约200人,(取决于学校和学院)每个学院有1-3个名额,有的学院都不通知,一般人都不知道什么时候申报过了。
广东省面上项目:10万/三年,有名额限制,一般学院有十几个申报名额。
广东省杰出青年项目:100万/四年,2019年名额100人(之前每年60人),可自由申请。
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一般项目:20万/三年,每个学校都有固定申报,如中山大学2019年名额60人,对应到学院有1-3个名额(取决于学校和学院),出院申报很难。
“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后资助项目):文件很早之前就出了,也做了宣传,但是实际上至今未实施。
博士后相关:提高博士后资助标准,从每年8万元研究经费提高到15万元并调整为生活补贴(实际上不会给加15万每年)。博士后出站后留粤工作的,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还没听说有人拿到。
广州市人才绿卡:拿到可以买房买车,没什么用。
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外籍高级人才才可申请。
2018年珠江人才计划没实施,说是会于2019年出台新的计划将2017-2018年没认定的人囊括进去。2019年4月开了个动员会,未公布申报通知和具体资助方式,只给了12天的申报时间,第12天系统突然坏了,第12天提交申请的人都无法再提交。扬帆计划说是会于2019年底出台新的计划将2018-2019年来的人囊括进去。2020年1月时说不再实施,投诉也没用。
人才政策变更影响补贴,来深毕业生质疑公告期太短,部门回应
深圳市人才补贴不按承诺发放待回复就业求助h***2019-11-0818:40深圳市的高层次人才补贴、孔雀补贴160万起步,为此,很多人才被吸引到深圳。但是2019年,由于新税法出台衍生出很多问题,从外地来深圳的人,莫名其妙的多了几条外地的纳税记录,包括0申报,因此被深圳市认定为异地纳税,所以补贴迟迟不发。我的情况是北京的原单位,出于好心,在我离职后,按时帮我申报纳税,因为没发给我工资,所以是0申报。这些事情都是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给我扣上异地纳税的帽子,您说我冤不冤,我找谁说理去。现在的深圳市人社局,既不给拒信,也不给同意书,就是一直拖着,把我申诉的权利都剥夺了,已经拖了快一年的了。跟我有类似的情况的人,有很多,我觉得这给深圳市的信誉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请王书记一点要为我们做主。
2019年12月31日晚,深圳龙岗区政府发布公告称,根据有关文件清理决定,《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实施“深龙英才计划”的意见》于2019年12月31日废止。2020年1月1日起,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停止受理“龙岗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和“深龙英才”认定事项。而相关政策原定有效期为5年。
先是龙华区开始两年半政策执行得挺好,两年半后突然随意不发补贴,经常有人投诉
然后市里的政策执行了一年半突然取消,不提前通知,没有缓冲期
然后福田区又这样搞
然后龙岗区又这样搞
最近很多人在反映广东省《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生活补贴的兑现问题,从中能看到,深圳市不打算兑现该生活补贴了
《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中的“符合条件的其他高层次人才,在享受相关奖励补贴的同时,可选择最长3年、每月最高1万元的租房补贴”也不兑现了,住建局说不归自己管,也不知道归谁管,住建局说新的人才安居办法征求意见稿里已经把租房补贴去掉了,因为之前国内高层次人才没有该补贴,又因为海外的跟国内的应该一视同仁,所以也没有
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专项基金被深圳市人社局截留已办理教育求助2w***2020-03-0917:32
我们是一群在深圳从事博士后工作的留学归国人员。在广东省委省政府和深圳市委市政府的关怀下,作为响应国家号召,归国工作的海外博士群体的一部分,2019年11月,我们有幸获得“广东省海外博士后计划”(海外青年博士后引进项目,原珠江人才博士后计划)资助(项目申报通知为‘粤人社函〔2019〕1754号’)。
目前,“广东省海外博士后计划”项目入选名单及专项资金已经下发到深圳市相关单位。然而,深圳市人社局及深圳市博管办在没有任何政策依据的情况下,违反“法不溯既往,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毫不考虑深圳物价及生活成本,粗暴的以‘你们不该获得这么多钱’为名截留省财政发放的补贴,并无理指摘我们的毕业院校水平。直接提出‘广东省海外博士后计划’资助不得与“深人社规[2018]20号”文件中”来深博士后每人每年18万元“生活补贴同时享受,直接从我们获得的专项资金中截留扣除获得的深圳市相关补贴。该直接截留专项资金的做法与深圳市2019年编撰的“深圳博士后业务100问”政策解读中省、市级资助可同时享受”的精神相矛盾(深圳市博士后管理100问第73问的精神,省市两级补贴可以叠加,同时没有不可以同时享受的规定),也违背省人社厅关于‘创新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引进机制’的精神。深圳市人社局及博管办前后矛盾,朝令夕改“的做法,已在深圳市海归博士后群体中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了深圳市政府公信力,破坏了近年来省市有关部门艰难营造的招贤引才的良好局面。如不能妥善处理好,也必将在海外留学生群里中造成严重的影响,严重影响深圳市对海外归国人才的吸引力。长远来看,这对于深圳的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大湾区建设非常不利,其负面影响将很可能像“精神瘟疫”一样蔓延,让更多有志于参与大湾区建设的优秀海外学子望而却步。大湾区的人才流失和间接社会损失将远甚于眼前截留的少量专款。
现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需要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我们恳请各位领导帮忙协调,督促深圳市人社局及博管办以广东省及深圳市人社局所发布的正式文件为依据,即省级补贴和市级补贴互相独立为原则,及时足额的发放我们的“广东省海外博士后计划”专项补贴资金。解决好我们的后顾之忧,建设好人才引进的政策及环境,进而吸引更多优秀海外归国人才参与深圳及大湾区建设。
关于深圳市人社局博士后生活补助发放问题办理中政务投诉1l***2020-06-1815:28
省长您好,
关于深圳市人社局受理的《在站博士后申请生活补助》业务(2020年第一批次,于2020年5月8日公示结束),经窗口电话查询,人社局系统显示已发放,但相关人员无一收到生活补助。
在多人查询后,窗口人员给出不同说法,现补助仍未落实,处于无法查询,无法核实,无人负责状态。希望深圳市人社局能落实相关政策,并对现有的模糊说辞和状态给出相应解释。
吐一吐深圳所谓的高薪博后
博后生活补贴之一:广东省流动站博后生活补助15万/年(收税)
博后生活补贴之二:广东省海外博后人才引进计划30万/年(收税且不与补贴一重复享受)
博后生活补贴之三:深圳市流动站博后六万生活补贴
博后生活补贴之二不与深圳市6万元生活补助重复享受?
现深圳人社局就享有省海外博后计划补贴(补贴二)的所有博后以不重复发放补贴为由拒不审理博后深圳市中期生活补助。
人社局相关红头文件中并未提及与省海外博后计划补贴(补贴二)冲突。且该办法有效期为五年。所以何来需要讨论是否不重复享受之说?
信访中,人社局领导先谈科研情怀,再话里话外说肯定不重复发放,再给出需要讨论是否可以重复享受的答复。言行举动令人叹为观止。
博后生活补贴之大额税款
补贴一、补贴二都是需要征税的,补贴二会将与补贴一的15万差额一次性发放(其中差额会征收超过3万元税款)
那么,来看一看博后生活补贴被征税所享受的福利吧。
享受的每月90小时免费电动车福利
首先,并不是所有博后都有驾照,那么这个所谓的拿生活补贴收税所享受的福利并不具备普适性。
其次,能用车的站点在整个深圳市少之又少,没有任何便捷性可言。放眼整个深圳只有5个站点。
其三,上图还可以看出,几乎没有可用车辆。连所谓的能做公务用途都做不到。更不要提给博后生活带来便利了。
总之,深圳市这一系列的匪夷所思的操作,令广大高知分子叹为观止。我们的科研情怀不应该成为你们手中耍无赖的武器。
在此强烈呼吁广大高知分子擦亮双眼,不要被深圳市所谓的人才引进政策蒙蔽。
对于深圳市朝令夕改的举措以及信访时领导前言不搭后语的回应,呼吁大家联合抵制,强烈抗议。
政府的所有待遇和用人单位的待遇都不兑现
说是“省财政紧张导致的”,但应该是故意的:
2017年刚出珠江和扬帆计划申报通知时,咨询人员对很多细节都搞不清楚,人社厅领导也搞不清楚,只是说建议及早申报,怕明年再申报的话政策有变化
如果仔细询问,答复就是“问这么多干嘛,不就申报个项目”
直到2019年底,咨询人员还一直称扬帆计划会于年底前将2018-2019年来的人囊括进去,2020年初又称改版后的计划已取消原计划中的大部分内容
如果省财政紧张,2018年已经紧张了,2019年为何仍称会实施?
2020年9月又有很多人在投诉(答复依然是会实施
你说要去法院,他们就很得意地说“你随便”
查一下裁判文书网就知道了,省人社厅在广州本地法院从没败诉过,北京的复议机关和法院也都是倾向于维持原行政行为的(维持率98%)
如何看待南科大,深大等单位疑似克扣广东省海外博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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