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车|结婚需单位批准盖章?深圳民政局:集体户口首页加公章非新规)
网友爆料
深圳新闻网2019年1月25日讯(记者余俐洁)结婚本是一件高兴事,但深圳网友“死机重启”却遇到了一些麻烦事。1月24日,深圳网友“死机重启”向深圳新闻网反映,当天她与男朋友到深圳市南山区婚姻登记处登记处领结婚证,到现场才被告知集体户口领结婚证,必须到单位盖章及加盖公司印章才能办理结婚证,所以没能顺利登记。
据深圳网友“死机重启”描述,南山区办事处张贴了备注,称“今年出新规定,集体户口领结婚证,必须到单位盖章及加盖公司印章才能办理结婚证。”随后她联系公司同事协助发了单位盖章及加公司印章的电子版。但是登记处相关工作人员称电子版无效,所以当天没有登记成功。据她表示,婚姻登记处官网没有备注新规定,而现在有几对新人也因新规定而领不到结婚证。
对此,有网友调侃称,“结婚要同事批准、单位盖章。”
究竟新规何时上线?结婚是否都需要工作盖章?1月25日,记者就此事致电深圳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加盖公章并不是新规,“集体户口分两种,一种是公司集体户口,另一种是挂靠在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根据相关规定,户口挂靠在用人单位,则拿集体户口簿内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拿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如果户口在人才市场,或者是手上没有《常住人口登记卡》,则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开具户籍证明,或者单独打印自己那页常住人口登记卡。”对于工作人员要求深圳网友“死机重启”加盖公司印章,则是因为她的户口属于公司集体户。
随后,记者也上网查阅了相关资料,发现在“深圳政府在线”对于“办理结婚登记,集体户口的是否一定需要集体户口首页加盖公章?”也早也给出了答案。据深圳市民政局回应,“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首页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当事人提供的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表)包含户口住址、当事人个人信息、户籍专用章等内容的,可不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3-7767-2635
咨询热线
133-7767-2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