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2015))
国家助学金
100%
6000元/年
标准学制内均可享受。一年按10个月发放,每人每月600元
国家奖学金
5%
元/年
标准学制内均可申请
学业奖学金
(分三等,标准学制年限内基本保持不变)
15%
一等:元/年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和经学校认定的生源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如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均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二等学业奖学金由各学院(部)根据被录取学生的入学考试成绩、科研成果、培养潜力等综合因素,按规定比例评定。
35%
二等:6000元/年
50%
三等:2000元/年
校优秀研究生奖
20%
4000元/年
二、三年级可申请
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3%
4000元/年
二、三年级可申请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
5000-/篇
奖励研究生公开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标准学制内均可申请。
境外学习奖学金
特等元/学期一等5000元/学期二等3000元/学期
一年级、二年级研究生可申请,获奖比例、标准以国际交流合作部的通知为准。
校优秀毕业研究生
3000元/年
应届毕业生可申请,获奖比例约为当年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
优秀硕士论文奖
1500元/篇
应届毕业生可申请。获奖比例约为当年应届毕业生人数的3%。
研究生三助酬金
30%
8000元/年
标准学制内均可申请。一年按10个月发放,每月每岗800元
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面向全校)
1、腾迅创始人创新奖学金,每年奖励30名硕士研究生,奖金/人。
2、“好日子奖学金”,每年奖励9名研究生,奖金/人。
导师科研津贴
根据导师课题经费来源及学生参与科研工作量定期发放,标准及条件由导师自定。不同专业间会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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