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迁回原籍需要哪些材料?)
流程:
1、到人才市场借出报到证、户口页,身份证、离职证明、毕业证、户口本、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结婚证、现单位出具《未婚未育未抱养证明》;
2、到人才市场办理《未婚未育未抱养证明》;
3、到现户籍居委会及街道计生办盖章确认“未婚未育”;
4、到原籍派出所户籍科递交入户申请。《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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