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广东试行取消港澳通行证改用身份证出境?假的!假的!)
这两天
网上疯传一张图
图上写着:“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在2018年5月1日起,在广东实验试行取消港澳通行证,采用第二代身份证出境,逗留时间为7天,每次间隔为一个月。”
佛日君赶紧查询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的官网
发现上面并没有这条消息
昨天(6日)下午,广东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平安南粤、深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深圳公安发微博辟谣,表示网传消息是“假的!假的!假的!”。
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今天也发布公告:
近日,网上流传关于“国务院取消港澳通行证”的谣言,广东公安出入境提醒广大群众:目前没有收到该方面通知。出入境相关信息,请以官方发布为准,请勿盲目信谣传谣!
所以这是
假消息
大家切勿信谣、传谣!!!
目前,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区仍需要办理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广东省内居民可通过异地办理、24小时“立等可取”自助办证机等多种便捷方式办理、更换通行证及续签签注。
关于省内居民办理港澳通行证
现在有好消息了
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不用回老家,不用跑材料
就可以轻松申办出入境证件
一、服务对象
内地居民(外省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所属部队驻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暂住本市的华侨。
二、申请材料
(1)本市户籍居民
?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
(2)非本市户籍居民
?广东省内户籍居民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
?广东省外户籍居民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佛山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在我市工作的省内户籍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
(3)在我市高等院校就读的非本省户籍人员
?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免交居住证)。
(4)在我市就业就学的非佛山户籍人员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父母和未满16周岁子女
?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交验非佛山户籍就业就学亲属连续缴满一年以上社保或登记备案人员工作证明(工作证等)、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与就业就学亲属的关系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5)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原件;
?交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注:如办理个人游签注仍需提交佛山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6)所属部队驻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
?交验军官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办理意见函。
(7)暂住本市的华侨
?交验普通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交验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提交《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
注意事项
1、按要求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的照片及照片回执。
2、未满十六周岁的须由监护人陪同申请,还须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或载有明晰关系的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原件,交验监护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陪同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持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再次签注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遗失有效证件的,须提交单位遗失函。
5、首次申请探亲时,申请人及被探望亲属均须到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面见和接受询问(探望持逗留签注在港澳地区就学就业的关系人除外)。
6、换发须交验原往来港澳通行证。
7、个人声明书请咨询前台工作人员领取。
办理以下签注时还须提交以下资料
(上下滑动查看)
一、办理港澳个人旅游和团队旅游签注
申请条件:
个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无须提交申请证明材料。
二、办理港澳探亲签注
申请条件: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申请人配偶及未满十八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的,可申请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的,可申请三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申请探望在港澳地区定居的配偶,且与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或者有特殊家庭困难并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准的,可申请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60岁以上老人探望配偶或者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子女(包括子女的配偶),可申请一年多次签注。
还须提交:
1、亲属在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相应香港进入许可复印件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定居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有关旅行证件上须有准予进入澳门的签证或签注);亲属在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在澳门的逗留签注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2、亲属关系证明:
①结婚证、出生证、户籍资料等能够说明亲属关系的证明。
②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③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两年内再次申请赴港澳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除外)的,可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三、办理港澳商务签注
申请条件:
已在佛山办理港澳商务备案的企业工作人员(备案后首次申请商务签注只能办理三个月多次签注)。
还须提交:
1、提交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2、驾驶专用机动车的,提交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签发的有效《广东省公安厅车辆及驾驶员驾车入出境批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外市户籍人员,还须交验有效的佛山居住证原件。
四、办理港澳逗留签注
申请条件:
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
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还须提交:
(1)赴香港逗留:
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人员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
(2)赴澳门逗留:
①赴澳门随任,须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
②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交验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
③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批文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还须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申请表,以及劳务经营公司同意函和名单;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五、办理港澳其他签注
申请条件:
(1)赴港澳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
(2)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前往澳门(香港)的。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内地后需前往香港或者澳门的。
还须提交:
与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向上滑动查看签注申请材料)
三、申请方式
1、佛山市、区公安机关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
2、再次办理签注可登陆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申请。
四、办理时限
?首次申办、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10个工作日。
?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7个工作日。
?外省户籍人员:自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在30日内签发,异地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因赴香港或者澳门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紧急情形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五、收费标准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每张80元;
?一次签注15元;
?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
?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
?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
?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
对于什么时候连省外户籍的居民
在办理的时候也不要居住证这个问题
佛日君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也能得到解决
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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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都市报、佛山、佛山电台
编辑|徐嘉楣
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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